簡單說涉外寫字樓,就是可以比普通辦公樓多出租一些單位(境外公司在境內設立的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辦事機構)。一般常見的為某境外公司設立的代表處、辦事處等機構。這個需要上面批準。希望對您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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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涉外寫字樓:就是本樓可以進駐外資公司及外資辦事處。所謂涉外是指可以外銷,也就是說可以賣給外國投資客,合資公司什么樣的寫字樓都可以入住,沒有規定中外合資企業必須要在涉外辦公樓,注冊地和辦公地要在一起,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參考回答:
涉外辦公樓除了可以出租給在境內注冊成立的企業(包括境內股東投資設立的企業,也包括境外股東但在境內注冊成立的企業,如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等)外,還可以出租給境外公司在境內設立的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辦事機構。一般常見的為某境外公司設立的代表處、辦事處等機構。